关注!2022年合肥医保有重大变化! 日前,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实施细则》(合政办〔2021〕21号)的通知,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职 工 医 保调整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按照国家关于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指导意见,通过减少划入职工个人账户,建立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我 通知公告 2022年01月01日 118 点赞 0 评论 2342 浏览